中山大学数计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- 校园快讯中山大学-康乐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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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大学数计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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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3-18 09:59:20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根据《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》(研院〔2012〕524号)及《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内容,结合我院各学科、专业考生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复试名单的确定
1. 报考我院学术型考生,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,均可获得复试资格;报考我院专业学位考生,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,且总分不低于355分者,可获得复试资格。
2. 根据研究生院文件及我院系培养和上线生源的实际情况,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首批复试学生原则上不接受调剂。如首批考生复试后,仍有招生指标剩余的情况下,学院可向研究生院申请接收调剂。届时,调剂的相关通知另行发布。
3. 考生可以通过我院查询复试名单。

二、资格审查
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:
1.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,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,从人事档案中取出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。
2.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,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“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”。
3. 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,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 份(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 纸的同一面上)。
4. 往届生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,应届生的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,或学籍、学历验证书面报告(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://www.chsi.com.cn/xlcx/bgys.jsp)。
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。资格审查材料恕不退回。

三、复试方式、内容及评分
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、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。复试分为“专业课笔试”、“英语应用能力测试”和“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”三部分,满分分别为100 分、100 分和300 分,合计500 分。
1、专业课和英语应用能力笔试(满分200 分,其中专业课100 分,英语应用能力100 分):
1)闭卷考试,时间总共2.5 小时。
2)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,总分为100分。
3)英语应用能力主要考察专业文献阅读和书面翻译能力,总分为100分。
2、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(满分300 分,其中专业能力200 分,综合素质100 分):
1)考核内容: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、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写作水平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。
2)考核时间: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(含外语应用能力面试)不少于10分钟。
3)考核办法
A. 以面试为主(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,考核分组进行,各小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)。
B. 考核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,考核教师提问,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。必要时,考核教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。
4)考核评分
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,由考核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。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,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。考核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分数。

四、复试成绩的使用
1.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。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,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。
2. 各专业将复试上线、政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,按总成绩(即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)由高到低排序录取。
3. 有下列情形之一,不予录取:
1)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。
2)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总分60%者。
3)体检不合格者。
4)政审不合格者。

五、其他事项
1.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。
2. 复试过程中有异议时,由复试小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投票表决,并做好记录交院招生领导小组处理。
3. 在复试过程中,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。
4. 本办法未尽事项,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。
5. 研究生院将于5月10日开通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,考生可通过该系统进行邮寄地址校对及修改,届时请关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。

六、联系方式
1.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
电话:020-84110708
邮箱:sjygb_sysu@126.com
2.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
电话:020-84113696
邮箱:yzba@mail.sysu.edu.cn

附件:
1.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2016年硕士招生复试安排

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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