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广州市美协】征稿通知|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——广州市美术展览 - 校园快讯中山大学-康乐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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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广州市美协】征稿通知|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——广州市美术展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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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6-7 11:53:47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,记录我党在各个发展时期可歌可泣的历史事件,缅怀为实现共产主义事业英勇奋斗的先辈,讴歌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所取得的伟大成就。我会拟举办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——广州市美术展览”系列活动,组织广州专业、业余艺术家举办的大规模综合性美术展览,评出优秀作品一批在广州艺术博物院展出。现面向全市范围通知征稿,具体事项安排如下:

一、主办单位:广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  广州艺术博物院  广州市美术家协会
      
二、作品规格:凡近年创作的美术作品,不论画种,均可送件参评,每人限送一件:
       1. 中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年画、宣传画、插图、素描画心尺寸不大于2.5米×2.5米,如超过尺寸,须致电市美协办公室(83553021李家馨)报备,获批准才能参评;
       2. 雕塑作品须配座,高、长、宽不大于2米;重不超100公斤。
       3. 连环画须创作10幅以上,每幅尺寸不大于半开纸。

三、送件要求:
       1. 广州艺术博物院是国家重点美术馆,具有专业展示效果,同时对布展要求也很高。请作者自行认真装裱或装好框送件(建议不要使用易损坏的画框材料);
       2. 纸本作品一定要装裱成挂轴或装入镜框,并检查背面挂钩齐备以便悬挂,未装裱或装裱后不能独立悬挂的作品,恕不收件,镜框请用有机片,禁用玻璃。

四、收件时间、地点:
       1. 时间:2016年11月13日—14日,9点—17点
       2. 地点:广州市麓湖路13号广州艺术博物院(请从后门交稿)。

五、说明:
       本次展览设金、银、铜及优秀奖若干名,获奖及入选者,均可作为加入广州市美术家协会资格之一。
       展览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—12月4日,展览期间不退稿。
       本通知可在广州市美术家协会网站http://gzsmx.org下载。

广州市美术家协会
二〇一六年六月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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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管理员:梁俊彦
(如各艺委会有活动信息需发表,请联系信息管理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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